各年级组、各班主任:
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, 经学校研究,决定开展 2016 学年三好学生评选工作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. 思想品德好:遵守校纪校规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
2. 学习好: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;
3. 身体好: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体育成绩达标。
二、评选办法
1. 由班主任推荐、年级组审核,报德育处审定;
2. 各班推荐名额不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 15%;
3. 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 3 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予以表彰。
三、时间安排
10 月 13 日至 10 月 25 日各班组织推荐;
10 月 26 日至 10 月 28 日年级组审核;
10 月 31 日前报德育处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班主任要坚持标准、严格程序,确保评选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横湾市立信实验学校 德育处
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